可能大家在生活都会听说过有一些人由于紧急使用资金就会抵押车子还有房子,其实大家不知道的是在股市里面也是有股权抵押的,那么变更调整股权质押与冻结是什么意思?大律师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变更调整股权质押与冻结什么意思
1.股权质押与冻结的意思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履行债务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而且也包括了这一些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的股票或还没有上市股票。
而股权冻结是一种司法保全措施和被动行为,是债务人(股东)不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的股权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股东冻结的期限是3年,可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期限,延长期限亦不得超过3年。注意!质押的股权可以冻结,冻结的股权不可以质押!二者后果不同!
2.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原因
如果一个公司决定要做股权质押,一般说明了这个公司的资金周转困难,关于财务状况无法正常经营了,急需资金补充现金流。
股权质押后能否变更股东
企业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结合以上的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履行债务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在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希望以上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股权质押后可以冻结吗?
答:股权质押后是能依法冻结的。股权质押仅仅是对股权自益权的质押,所有权未转移。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